<小空姐大件事-- 繼續在荷蘭>
就當我是孤陋寡聞,又或許只是新鮮感作祟,在我的眼中,歐洲的每一個城市都是藝術家。
看不出一絲矯揉造作,三年之前第一次跨越半個地球去到羅馬,那是我第一個踏足的歐洲城市,降落的時候窗外那一望無盡的天空,被晨曦染成從魚肚白、淡藍再忽然轉成橘子色的漸層,如果真的是上帝創造了宇宙,那祂一定只偏受歐洲這片大陸,明明是同一片天空,為什麼在我居住的城市顯得那麼侷促和窄狹,即使天朗氣清的日子搭上渡輪遙望維港海平線上的天空,壓迫感還是會不自覺地湧上來。
天空,真的有高矮之分嗎。
因為在我身處的地市,走在街頭上都一直被四周恍似巨型欄柵的高樓大廈重重圍住,所以才對那頭上和腳下都像在無窮伸延的天空那麼響往,如果天空的遼闊讓人感覺自己像一粒微塵,我倒比較喜歡「我是地球中心的一粒核」這個形容。
說回荷蘭。
荷蘭人給人感覺率真,荷蘭的街道也同樣坦蕩蕩。一座教堂,被數條運河圈在正中央,再加上運河上的小橋和連接著相鄰運河的小直路,看上去就像是一個蜘蛛網。這種城市的規劃簡單卻井然有序,前陣子讓我和老公一頭熱的sim city,剛築起來的城市雛型也好像是這個模樣。
的確,在這裡,沒有地圖也應該不會迷路。
但最後,腦子裡一堆概念,來到實地卻無法map得上,這個我,順理成章就如每次在外站也會發生的,還是迷路了。
要怪就怪那彆扭的荷蘭文,竟然連「-lijk-」和「-gdw」這個根本無法發出音來的英文字母也用在街名上,即使我讀得出來,我又怎樣去記?
友人說過,和男友一同出外自助遊之後,她深深地感受到男人和女人認路的分別,女人很多時候都是靠印象、靠感覺,因為轉角的一間特色小舖,女人把這條街道記住了;就是因為街口那間咖啡店傳出來的咖啡香,令女人只要重新回到這裡,就會百份之百肯定不久之前曾經來過。
女人,細微得即使只是路過的一篤形狀古怪的糞便,只要留下印象了,便成了認路的地標。
當女人指著不遠處那曾經在記憶裡停留過的痕跡,興奮地搖著男人的手臂,告訴他這裡便是了,這時候男人通常都會習慣性地拿出地圖,彷彿只能從上面縱橫交錯的直線裡才能肯定目的地的位置。
嚴重的程度就如那一次和老公逛街,明明已經在正門了,大大隻字的大廈名都在跟前了,老公還是要開個GPS來看一下。
…
…
所以我得出了一個結論:
女人是不愛看地圖的。
男人是不愛看路的。
因為看了也沒用。
在阿姆斯特丹的市中心迷路了之後,我只好沿著一條條的運河走,反正最後也要花時間去找路,倒不如待在陌生的路上多一會,慢慢欣賞一下這個城市隱藏在遊客觀光區背後那最普通的生活吧。
究竟是因為荷蘭的氣候能種出漂亮的鬱金香,所以荷蘭人都愛花;還是他們愛花的浪漫情懷使得到處都長滿了花朵?
我看見的花,是散佈於每一處的,荷蘭人家裡的窗台上,他們在運河行駛的小船上,甚至於自行車前面的扶手和籃子裡,都纏住了花朵,男孩子、女孩子、甚至那個已經滿頭白髮卻仍然精神奕奕的老伯,他的自行車上都能看見一朵小花。
是以,歐洲的男人,應該都很浪漫。
浪漫是因為一束在路邊隨意採的沒有名字的花,而不是那一扎十磅重,裡面有九十九枝一模一樣的玫瑰。
藝術應該在平凡生活裡就能發現,永遠不應該是倒插在沙石裡頭的蟑螂下身。
把人嚇得雞皮疙瘩的,恕我真的不懂欣賞。
沿著運河踱步至一條小巷,一間關了門的書店前,書店是地面舖,卻有一半建在地牢裡,從地面的落地櫥窗直線往內看,只能看見天花板上的裝飾,所以必須要稍稍地把視線往下調,才能看到書店的內部。
書店外一張簡單的長椅子,細心看才發現是用一本本真的書,外再加上木板砌成的。
旁邊一個人也沒有,於是我拍一拍椅子上的灰塵,坐了一會,站起來繼續走。這時候,一對看似是本地人的夫婦經過椅子旁邊,他們似乎也看到椅子的秘密,便指手劃腳是研究起上面的書來。
小巷裡的店舖很多在這個悠閒的下午裡都沒有開門,彷彿它們只是巷子裡的裝飾,看著某櫥窗裡的一排排小人偶就這樣木然不動地坐著,時間,真的好像靜止了。
要不是眼角的餘光給我瞄到一個身影動了一下,我也發現不到原來木偶堆的兩旁,坐著兩隻顏色一模一樣的貓。
一隻在睡,一隻低著頭坐著。
於是,我一如以前看到維園的流浪貓的時候一樣,隔著玻璃在那貓面前跳來跳去,伸脷張嘴喵喵叫,而那貓只是繼續低著頭,瞧也不瞧我一下。
結果,還是那樣,在貓面前,我永遠覺得自己像個笨蛋。
待續。